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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戴10分钟索赔950元,店员关门扣人近1小时:试戴首饰如何维护自身权益?

发布日期:2026-07-13 04:08    点击次数:155

6月15日,河南安阳,刘女士陪闺蜜在周大生门店试戴28克金镯不超过10分钟,被店员指称磕出凹痕,索赔950元(工费一半)。协商失败后店员关门扣留顾客近一小时,报警后方得离开。双方均表示走法律程序——责任到底在谁?[[8]][[9]]

镯子重量

28克

工费每克68元,总价1904元

索赔金额

950元

工费总价的一半

被扣时长

约1小时

报警后当晚9点半获准离开

试戴时长

不超过10分钟

顾客陈述,来源:都市现场

核心争议:已确认 vs 各执一词

已确认

镯子28克,工费68元/克,总价1904元;索赔金额950元;顾客报警后约晚9点半离开门店;商家表示准备起诉。[[8]][[9]]

各执一词

· 顾客:试戴前未验货、未获任何提示,不认可损坏由己造成[[8]]

· 商家:已提醒小心磕碰,监控可证顾客手来回晃、磕到柜角[[13]]

· 试戴前镯子是否完好:双方均无书面或影像记录[[1]][[2]]

纠纷为何一步步走到这里

①试戴前未验货,举证陷入困境

因为商家未在试戴前当面确认镯子完好状态,所以凹痕是「新伤」还是「旧痕」无从证明,责任难以认定。[[1]][[8]]

②未告知风险,操作规范缺失

因为店员全程未提示注意事项、未铺垫布垫,所以商家在「已尽告知义务」这一前提上存在举证漏洞——顾客责任可相应减轻。[[2]][[7]]

③关门扣人,商家处置失当

因为门店无任何执法权,限制顾客人身自由属于违法行为(《民法典》第109条),所以「扣留」行为反令商家在法律层面陷入被动。[[11]]

三方怎么说

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告知试戴注意事项,试戴前手镯是否完好也不清楚,我们根本没有感觉到有碰过哪里。

刘女士(顾客)

陈述来源:都市现场报道

店员之前提醒过她们戴手镯时要小心不要磕碰,她闺蜜戴手镯的时候手来回晃,磕到了柜子角上,磕出一个坑,有监控为证,准备起诉。

周大生欧多福大爱城店工作人员

陈述来源:门店工作人员表态

门店无权限制顾客离开;商家若主张赔偿,需举证损坏系顾客行为造成;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,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减轻顾客责任。

法律视角

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9条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

进金店试戴,这几步能保护你

· 试戴前请店员当面检查首饰并拍照留存

· 拍下柜台环境,记录有无软垫等防护措施

· 索赔有争议时,向当地消协投诉或申请调解

· 商家关门不让走,可直接拨打110报警[[8]][[2]]

· 不要轻易签署任何赔偿协议,留证后再协商[[2]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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